李克强:在环保领域大力推广PPP 充分实现双效益
“我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仍然有很大缺口,需要加大投资。但加大投资不能仅靠政府‘包打天下’。”
5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针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做出上述表态。
李克强明确表示,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拉动投资增长的有效手段。此外,有效运用社会资本,本身也是一种改革。李克强指出,我国中西部很多地方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与我们同等水平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但相当时期内,我们大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投资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这是不可持续的”。总理说,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里面借鉴了国外的PPP运营模式,但不完全是照搬国外。PPP的直译是指“公共资本和私人资本合作”,但从中国特色和国情角度出发,我们推进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社会资本不仅包括私人资本,国有控股、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都应该进来。李克强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不是要社会资本给财政“填缺口”,而是要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也要防止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贱卖”,造成政府资产流失。李克强最后强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仍在探索过程中,一些方面还存在思想不统一、文件“打架”等问题,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指导,因地制宜推进。
自2014年10月至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多次提及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稍稍梳理,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国务院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力度与范围都在扩大,譬如此前专门强调了要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积极推广PPP模式,这次常务会议则将范围延伸到了“交通、环保、医疗、养老”多个等领域。结合当下社会、经济的发展运行情况,这种投融资领域的变化是与改革是必然的。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具体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这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政府收入增幅减缓的情况下,不仅利于缓解政府财政支出压力,也利于盘活社会投资,提升经济活力。这是其经济效益所在。另一方面,在交通、水利、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更具有针对性意义。这些领域都涉及时下热点性的社会民生问题,引入ppp模式,是确保经济增速放缓但公共服务质量继续提升的必然之途。此之谓社会效益。那么,如何确保这种改革顺利推进,以充分实现经济社会双效益的最大化?常务会议对此提出了简明扼要的答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直接融资;建立利益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法规制度。此一揽子措施归结到一点,即是要完善相关激励机制,为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也就是打消社会资本的后顾之忧。就以往的经验来看,社会资本与政府的合作,最大的担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审批复杂,程序繁多,社会资本在合作中感受不到尊重和市场地位的平等;另一方面,是后期收益的问题,这其中又以政府的信用度为最大变量。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常务会议提出的四大措施是极具针对性的,但在落实过程中,还需强化监督,既要保证这种合作模式推广上,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兴趣和参与积极性,但同时也要确保合作的规范性,如操作程序上的合规合法,避免后续争议等等。
总体而言,随着民间资本规模的增大,公共服务需求的提升,ppp模式将越来越成为公共服务领域一种普遍性的投融资方式。但作为一种对各级地方政府而言尚处于新兴阶段的投融资模式,要保证其发挥预期的效果,尚需要诸多综合性的改革措施与扶持行动予以保驾护航,需要更多的探索与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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