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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18:39:4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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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利用协会在团体标准化第二批试点中取得的团体标准试点资格(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第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标委办工一[2018]59号>),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清洁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领域的标准化制(修)订工作,探索工业清洁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新途径,为工业清洁生产行业技术进步服务,依据《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工节协发〔2017〕11号)的规定,组织2019年度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坚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制修订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研制,提升团体标准水平和竞争力。

(二)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节能环保领域标准技术水平。

(三)企业需求。企业作为市场、创新、标准化的主体,要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编制。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

(一)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由标准需求者(行业内任何组织和个人)根据自身需求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并填写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协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召开立项评审会,做出是否采纳的决定。

(三)被采纳的团体标准立项后,负责起草单位应当提出标准起草工作组组建方案,经协会确认后成立工作组。工作组负责起草标准草案,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同时编写“编制说明”(见附件2)。

(四)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完成后,由协会组织在相关领域广泛征求意见及专家审查,并提交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标准化专家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核。具体工作按《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五)通过审核的团体标准,由协会签发,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网站发布。

三、征集范围

(一)标准类型

1.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

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验试验方法标准,及安全、环保标准等。

(二)重点领域

1.清洁生产技术。包括绿色机械加工、机械装备修复技术、激光修复技术、橡胶轮胎修复技术、气相防锈(防腐)技术、防潮技术(防潮涂料)等。

2.节能节水技术。包括用能计量与平衡、用能定额、节能技术及节能设备、取水定额、节水技术和工艺、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型企业评价、废水处理回用、绿色智能电机技术、电力输送技术、大型变压器节能技术、新能源电池等。

3.资源再生利用与再制造。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报废船舶、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废旧木材、废路面材料、再制造等。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包括尾矿和废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废矿物油、秸秆、畜禽粪便、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等。

5.环境标志产品、环境保护信息、环境监测方法和设备、污染防治技术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6.工业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

7.其它相关领域。

 

四、联系方式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联系人:韩晓莉   联系电话:010-62215665

电子邮箱:zixunbu@cieccpa.com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于晓舟   联系电话:15611569766

 

附件1:立项申请书

附件2:编制说明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2019年1月8

 

 


附件1: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项目名称

 

制定

被修订标准号

 

修订

项目

申请者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E-mail

 

立项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适用范围或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立项申请意见

 

(签字、盖公章)

 

 

                           

协 会                                意 见

 

 

(签字、盖公章)

 

 

 

                           

 

 

附件2: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二、确定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公式、性能要求等)的论据,修订标准时,应增加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三、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及水平的简要说明;

四、重大分岐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五、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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